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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发布时间:2025-08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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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不预缴可以吗

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度预缴,即在3、6、9月的利润表编制时注意利润总额为负数(即亏损)时,可以不预缴企业所得税.在12月编制利润表时也是亏损时可以不预缴.

一般在12月基本上可以对全年的盈亏情况有个大概的掌握,所以12月份多少都要使利润总额为正,即有一点盈利,预缴一点所得税,待汇算清缴时再调增,补缴一下.这样可以避免多缴退税的麻烦.

企业所得税多交了该如何处理

方法一:申请退税

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,税务机关应依法予以退还.按照《税收征管法》第51条规定:

1、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,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;

2、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,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,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;

3、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.

方法二:抵缴应纳税款

为减少流程,多缴税款一般按先抵缴税款后退税的办法处理.若多交了企业所得税,根据国税发〔2009〕79号第十一条规定,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,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,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.具体说来,多缴税款可以抵缴以后年度税款,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第16行预缴时抵减,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将抵减额填在主表第37行"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".

方法三:抵缴欠税款

根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79条以及《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2〕150号)规定: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;抵扣后有余额的,再退还纳税人.

这里需要注意的是:所谓欠税必须满足两个条件,税务机关系统有了申报数据,且超过了规定纳税期限.企业查补的税款能否抵减税款,关键是该税款是否经到了税务执行环节,是不是已经履行了一定的手续,并在税务系统中申报超期,产生了相应的滞纳金.

只有查补的税款形成了欠税,才可以直接抵减多缴的税款.如果查补的税款尚未形成欠税,则不可抵减.通常情况下,不建议企业以补抵缴.这种方法虽然可行,但却是一个昏招.企业有查补税款时应直接缴纳,不要等着查补税款超期形成欠税后,再用多交的税款来抵减.因为欠缴税款应按日收取0.5‰的滞纳金,这对企业来说是额外的资金成本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