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如何办理

来源: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发布时间:2025-09-12

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

女方上诉离婚的办理程序如下:

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***讼申请。

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,准予立案后,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,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。法院正式受理案件。

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,将案件移送民事庭,由民事庭进行审理。

民事庭受案后,向另一方发出传票,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。同时,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。

双方到庭后,由法院进行调解(这是必经程序)。

法院通过开庭审理,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,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(《婚姻法》将于失效)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)